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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和世界贸易自由化步伐的加快、我国对外贸易的深入以及各国在国际贸易资源优势上存在的差异,这就催生了商标领域内的平行进口问题。通过对商标平行进口问题的研究发现:商标平行进口问题是一个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贸易问题。

  它涉及知识产权权利人利益的保护问题;同时,它又与贸易自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密切相关。商标平行进口问题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商标权的权利用尽原则和地域性原则分别为支持和反对商标平行进口提供了理论基础。

  用价值分析的方法论证了商标权的国际用尽原则,并基于该原则支持平行进口,同时对商标领域内的平行进口的基本问题、国际条约、各国立法以及我国的应对措施进行阐述。根据我国的国情提出:对于平行进口问题,原则上禁止商标的平行进口的行为,但在一定条件下例外地允许平行进口。

  关键词:商标 平行进口  权利用尽  地域性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and liberalization of world trade, in-depth of China's foreign trade, on the existing differences of States in international trade resources on the edge, which marks the birth in the field of parallel imports. Through investigation of the trademarks of parallel imports founds that: Trademarks of Parallel Imports are a trade issues problem related to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t involves the interes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 issues. At the same time, it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trade liberalization and the consumer protection issues. Trademarks of parallel imports have been a lot of controversial, the exhaustion of trademark rights principles and principles for regional supporting and opposing the parallel importation of trademark provide a theoretical basis.

  In value analysis method, this paper demonstrates principle of international exhaustion of trademark rights and supports parallel imports based on the principle of parallel imports, while the scrap elaborates the basal questions of parallel imports, international treaties, national legislation and measures to deal with China. According to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 The issue of parallel imports, in principle, to prohibit the parallel importation of trademark, but under certain conditions, an exception to allow parallel importation.

  Keywords:trademarks ,parallel imports,the exhaustion of rights, regional principle

  目 录

  摘要

  ABSTRACT

  文献综述

  引言

  1.商标领域的平行进口概述

  1.1平行进口的概念、特征

  1.2平行进口的成因和表现形式

  2.平行进口与商标的权利用尽原则

  2.1平行进口的两大理论依据-商标的权利用尽原则和权利用尽的

  地域性理论

  2.2平行进口的理论争议

  3.国际条约及各国对平行进口的相关规定

  3.1国际公约、区域性条约的相关规定

  3.2世界上主要国家的国内立法及判例对平行进口的相关规定

  4.我国对平行进口的立法规制

  4.1我国现行法律对平行进口的规定

  4.2正确的应对策略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文献综述

  商标领域的平行进口问题是经济全球化发展不平衡的产物,伴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国际贸易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不断产生的。国内外在理论界对该问题存在很大的争议,主要体现在各国立法和学者们对平行进口问题的不同的观点上。下面让我们具体看一下各国立法以及国内外不同学者对商标领域的平行进口的态度。

  先从国际方面来看,除法国绝对禁止平行进口,美国、德国在特定情况下禁止商品的平行进口外,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赞成平行进口。

  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Wengner 教授在《知识产权的平行进口问题》一书中提出了平行进口的概念:平行进口就是指一国未被授权的进口商从外国的知识产权所有者手中购得商品并未经批准输入本国, 而该知识产权以前已受到了本国的法律保护。Wengner教授认为应该在一定条件下认可知是产权的平行进口。

  Jon.Mark.在《欧盟法视野中的平行进口与商标权问题:历史演变和最新发展》一书中认为:在欧盟内部商标权人一般情况下不可以通过行使商标权来阻止平行进口,但是欧盟并不是通过“商标权的一次用尽原则”来限制商标权的,而是从《欧共体条约》建立共同市场实现货物自由流动的原则的高度来达到限制商标权、允许平行进口的目的。因此从效果上看,等于是确立了“共同体范围内商标权利用尽原则。”

  国内方面:目前,我国法学界和立法上对商标领域的平行进口问题没有统一的认识和规定。曲三强先生在《平行进口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一文中说:“对进口商而言平行进口基本上有利无弊。从“平行进口”收益公式:平行进口商的收益=A国销售价-(B国买入价+成本T+成本M)。

  A国销售价=转售商品在A国的售价;B国买入价=B国公开市场价;成本T=B国至A国的运费;成本M=在A国内进行转售的费用(关税、市场宣传广告费等)。可见,A国销售价与平行进口商的收益成正比;而B国市场价、运费和关税等费用则与收益成反比。平行进口的货物越多,进口商获利也越多。同时平行进口是把双刃剑,应该认清其利弊。”

  刘永伟先生在《权利穷竭普遍性谈》一文中论证了知识产权不具地域性而具有普遍性的特点。刘永伟先生认为:“知识产权是根据主权国家的法律而获得的权利,因此,权利人在甲国获得的权利不及于乙国,在乙国获得的权利也不及于甲国。若甲国权利人一旦在甲国行使其权利,权利甲不仅在甲国穷竭,同时也在世界范围内穷竭了。”

  王志刚先生认为,平行进口是指知识产权人就相同主题在不同国取得知识产权或已授权他人使用该知识产权,附有该知识产权的产品在其中某一国家被合法售出后,又被进口到上述另一国家的行为。

  当今多数学者在讨论平行进口是否被允许时,并没有从权利用尽理论上寻找依据,而是从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权利人保护、自由贸易、促进竞争等政策方面加以衡量。所以,权利用尽理论只是支持平行进口合法与否的工具,最终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并不是权利用尽理论,而是平行进口背后的政策考虑。我认为我国从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出发,原则上禁止商标的平行进口,但在一定条件下例外地允许平行进口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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