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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时两年多,被称为“蚂蚁与大象”之战的一场轰动一时的中外知识产权纠纷案,出人意料地握手言和。   被业界称为“2005年中国知识产权第一案”(2007年4月22日,入选《中国经济周刊》“2006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件”)的英特尔公司(下称“英特尔”)诉深圳东进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东进公司”)侵权案,在历经两年多的僵持后,最终以一种戏剧性的方式告终。
  5月14日,英特尔和东进公司联合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基于双方目前的企业战略及业务经营考虑,继续诉讼无益于各自的最佳商业利益。因此,在法院的积极推动下,在尊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基础上,双方已就相关诉讼达成庭外和解。不过,对于和解协议的具体内容,双方却讳莫如深。
  在这场被称作“蚂蚁与大象”的战争中,“蚂蚁”为何最终得以与“大象”握手言和?除去类似“外交辞令”的解释外,和解背后还隐藏着怎样的玄机?此次和解对于东进公司而言是否意味着可以高枕无忧?
  从“剑拔弩张”到“谈笑风生”
  5月11日,英特尔和东进公司分别委托公关代理公司邀请媒体参加其宣布和解的新闻发布会。此举令受邀记者颇感意外,“打了两年多官司,怎么说和解就和解了?”
  发出这样的疑问是因为本案曾被认为是旷日持久的“拉锯战”,两次庭审均无实质性进展。此外,双方还在庭外展开了激烈的口水战。东进公司质疑英特尔诉讼动机不纯,是借诉讼搞垄断;英特尔则称有义务保护自己的技术,保护知识产权是维护股东权益。
  不过,在5月14日双方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原本恶语相加相互指责的双方变得一团和气,以往的“剑拔弩张”也被“谈笑风生”所代替。东进公司总经理贺建楠称赞英特尔公司对计算机工业的贡献有目共睹,改变了整个人类的生活。英特尔方面则称在关注中国市场增长的同时,也注意到了中国在鼓励自主创新、建设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方面取得的进步和发展,并称双方是“不打不相识”。同时双方还表示,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将在新的领域促成合作。
  与双方长达两年的诉讼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新闻发布会的时间十分短促,留给媒体提问的时间仅有10分钟。满腹疑问的记者们想从双方代表嘴里挖出一些感兴趣的东西,但结果颇令人失望。尤其对于东进公司是否构成专利侵权这个焦点问题,英特尔中国区策略合作部总监王黎始终没有正面回答,她只是表示,英特尔采用了“求大同存小异”的做法,并称和解是“一个完满的结局”。   原本高调宣传的东进公司也只是说,和解是为诉讼画上了一个句号,有了一个双赢的结局。   和解原因各有说法   由于双方对于和解协议的具体条款内容以及如何展开合作均予保密,外界对于两个“冤家对头”突然握手言和的真实原因众说纷纭。   英特尔中国区策略合作部总监王黎对此的答案是,双方基于理性原则,任何纠纷都可以找到解决办法。经过双方的反复沟通和法院的积极推动,最终通过对话与协商解决了这一纠纷。这一结果也正应了中国的一句古话——“求同存异和为贵”。   但是,这个理由很难让人满意。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当初英特尔与东进对簿公堂,实质上是不同类型厂商对新的通信领域控制权之争,是市场份额之争。在利益面前“求同存异和为贵”显然有点与虎谋皮的意味。   相比之下,东进公司的答案更令人信服一些。东进公司市场总监、新闻发言人张素真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力调解促成了最后的和解。另外,英特尔在去年的业务重组中将全球通信业务出售,与东进公司有竞争的产品不复存在,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中国经济周刊》就此致电英特尔公关部经理张怡□求证,可是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认为,英特尔的目的是利用诉讼拖住东进公司,阻碍其在海外市场的发展。这是跨国公司常用的打压对手的手段。英特尔要的是时间,官司输赢并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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